老河口市司法局
多管齐下抓行风 求真务实抓整改

  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多管齐下抓行风,求真务实抓整改,初见成效。
  一、全方位征求意见。采取走出来,请进去的办法,多渠道征求意见,聘请1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行风监督员,通过他们了解社会各界对司法局的意见;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表100多份,收集意见、建议;通过媒体向全市人民发出公开信,征求全社会的意见;建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征求意见。通过上述措施共收集意见、建议38条,梳理归纳为六个方面,九大问题。经党组研究,列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问题。
  二、明确整改责任
市司法局按照全市政风行风评议的整改安排和要求,建立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界定了班子各成员、各科室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针对收集起来的九个重要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科室具体抓落实,并限定了整改期限。
  三、落实整改措施
政风行风评议是手段、不是目的,行风政风评议的目的是通过对政风行风的评议,实现标本兼治。建立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的长效机制。为此,市司法局未评先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责任体系,逐一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为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市司法局制定了司法所九项管理制度,对司法所实行规范化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保证了司法所的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健康运行。今年5月初,经省司法厅考核验收,我市孟楼司法所、仙人渡司法所全部实现了“六个规范化”(即:组织机构规范化、管理体制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设施装备规范化、所务管理规范化),受到了省司法厅、襄樊市司法局的高度评价。
  2、针对法律服务中存在的承诺失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尽美、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市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在律师事务所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与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的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了《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这些措施,从管理机制、方法、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促进了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建设进程。
  3、针对“进一步加大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儿童开展法律援助方面力度不够”的问题。市司法局从部门实际找原因,围绕群众怎么方便就怎么整改,采取了三个措施方便了群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接到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法律咨询358个,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82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2件,为当事人减免各项费用2.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变8小时内服务为全天候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与12348法律服务专线机构联合,在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增加12348法律服务专线功能,抽调专业人士轮流坐班,通过热线积极主动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权力,使其利益得到保护。如市企业职工柴某在工作中不慎被冲床冲掉左手中指、食指,7级伤残。与责任方多次协商,伤残补助费、残疾辅助用具等工伤待遇仍无法落实,绝望之际,柴某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打来咨询电话,面对当事人的身心俱伤和对法律援助的无限期望,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律师办理此案,该律师在调查取证、充分论证案情后,提出有效证据。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判令责任方给柴某支付各种费用10535.86元。
  二是主动介入部门维权,变“推”工作为“揽”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等部门取得联系,在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达成共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商讨各类人群的维权工作。今年4月,律师石艳忠在承办未成年人陈某抢劫一案时,经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走访老师同学和左右邻居等相关知情人过程中了解到,陈某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不错,表现一贯良好,因家境贫寒和受外界影响而失足犯罪。据此,石律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为被告人提出了从轻处罚建议和法律辩护,被法院依法采纳,实施从轻处罚。
  三是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变等群众“上门”为直接下基层服务。为强化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便于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各乡镇办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接受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家住张集镇赵湾村的特困村民郑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因不懂相关法律知识,为索要赔款四处上访.驻该镇工作站知道后非常重视,安排律师上门服务,并从法律上引导他、帮助他,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老郑消除了心中的疑虑,停止上访。此案由律师代理,依法提起诉讼,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4、针对机关作风存在涣散现象,奖惩不明,干部积极性未能调动起来的问题,局党组深入研究,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原因,起草制定了规范机关干部行为,严格实施奖惩的制度规定,从七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5、针对普法力度加大、更好地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的建设。市司法局结合“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决定进一步充实法制宣传队伍和法律宣讲团队伍,抽出由骨干律师、公证员和部分司法干部组成的法制宣讲队伍和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企业、农村、社区,送法律到企业,进社区、入农户。
  6、针对个别非法法律服务,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问题,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的有关规定》,明确由局法规科、基层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此项工作于2005年7月启动。

 

                                     老河口市司法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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