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司法局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市纠风办、市行评办:
按照河办发[2005]23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行评工作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纠,收到了明显的整改效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司法局党组现有班子成员7人,内设科室11个,党支部7个,党员89人,在职干部82人,其中:内退13人,基层司法所19人。基层法律服务所10个,聘用法律服务工作者40人。在职在岗109人按要求都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写出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二、主要职能
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司法行政工作。具体职能有:1、普法宣传教育工作;2、人民调解工作;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5、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担当辩护工作;6、办理公证业务;7、办理五项司法鉴定业务。
三、具体做法
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后,4月22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学习了河办发[2005]23号文件。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江历进同志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沈雄辉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昝春枝同志为副组长,主要科室、基层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21人领导小组,并明确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确保行风评议圆满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司法局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4月27日召开了全局司法行政系统109人参加的评议动员大会,邀请我局三名市行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省、襄樊市局及我市行评工作会议精神,安排我局行评工作任务。会后,在全市范围聘请了15名局行风监督员,并在《今日老河口》网站和媒体向全市人民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月30日召开局自查自纠专题会议,要求每个单位和个人严肃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拿出整改措施,边查边纠,推进行评顺利开展。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5月15日召开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规范化建设整顿会议,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
四、需整改的问题
通过半月来的自查自纠,对搜集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1、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化,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不够,特别是在法律服务方面,承诺失信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2、在诉讼过程中,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没有尽善尽美,效率低下;
3、机关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奖惩不明,时有发生,干部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4、领导班子战斗力有待加强,模范带头作用应进一步发挥;
5、加大普法力度,为老百姓提供更好地法律服务;
6、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整体素质有待于提高。
五、整改措施
1、我们制定了每周一上午班子成员工作例会制度。即每周一上午召集班子成员交流工作,交流思想,加强相互了解,增进团结,达成共识。此项工作由局长江历进同志负责,办公室主任张克义落实。
2、我们在原局工作奖惩制度的基础上,拟于5月底以前建立完善市司法局工作奖惩制度,并列出先进和落后典型,狠抓落实。此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历进同志负责,办公室主任张克义落实。
3、我们拟于5月下旬开展一次考勤、业务、作风综合测评活动,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此项工作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沈雄辉同志负责,办公室主任张克义落实。
4、我们拟定组建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宣讲团,抽出一批熟悉法律知识和律师公证业务的骨干及部分老干部参加,深入到农村村组和街道居委会进行法制宣传,送法律进社区、进农户。此项工作由局党组副书记涂满堂同志负责,法规科科长韩丹骝同志落实。此项工作于6月份开始实施。
5、我们拟定近期对乡镇办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依照有关文件规定,取缔非法从业人员,吊销非法证件。此项工作由副局长毛新建同志负责,基层科科长吴明贤同志落实。
6、我们拟建立一套“二级单位财务政务公开制度”,加大工作透明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此项工作由副局长尚钢、纪检组长昝春枝两位同志负责,监察科科长柴春转同志落实。
7、我们拟建立一套弱势群体法律服务制度,一是局与乡镇办构建弱势群众信息网络,对确需援助的对象进行摸底;二是严肃申报审批程序,由基层所向局党组例会研究通过;三是按有关规定要求,主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此项工作由局工会主席刘建新同志负责,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贺文胜同志落实。

 

                          老河口市司法局
                          200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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