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司党字(2005)12号
中共老河口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司法局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局属各科、室、处、所、中心: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老河口市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办发[2005]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强化社会监督为重点,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通过评议,使我局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足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议,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目标任务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是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此为契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服务质量,牢固树立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廉洁高效的部门形象和行业新风,把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建设成为“全市人民满意、党委政府满意”的文明机关和行业,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队伍,为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评议内容
(一)清正廉洁,建立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和纠风工作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
(二)勤政为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情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切实解决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承诺失信,效率低下,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四)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破除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转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五)改进作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坚持求真务实,克服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解决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业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
(六)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方法步骤
按照市统一部署,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进行,做到议下评上、评深议透。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代表调查阶段(4月下旬至6月中旬)。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行评工作实施方案(4月22日)。
二是按照河办发[2005]23号文件要求条件,聘请16名局行风监督员,并明确职责(4月25日)。
三是召开全局司法行政系统评议动员大会,传达市行评工作会议精神,安排我局行评工作任务,研究工作措施,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并在《今日老河口》网站和媒体公开承诺(4月下旬)。
四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单位和个人都要查找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边查边纠,并写出自查自纠的报告,上报局行评办公室(5月18日前)。
五是积极配合行评代表开展调查,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和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5月下旬)。
六是召开行评代表和行风监督员会议,撰写评议报告(6月中旬)。
(二)评议整改报告(6月下旬至7月下旬)。
一是认真听取评议代表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评议意见和建议(6月下旬)。
二是针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归类,拿出整改方案,逐条抓好整改,同时,要结合整改工作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巩固行风评议成果。
三是接受评议代表对整改问题的督办,针对评议的问题,写出整改报告(7月26日前)。
(三)回访、评估、总结阶段(7月底至8月下旬)。
一是请评议代表对整改的突出问题进行回访和验收,以检验整改是否到位,群众和当事人是否满意(8月上旬)。
二是参加市总结评估大会,主要领导汇报行评以来的评议,整改情况,接受测评(8月中旬)。
三是认真做好行风评议成的工作总结,并报上级部门(8月下旬)。
五、组织领导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各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的部门行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负责的逐一作出书面答复。为了切实加强对行评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江历进同志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调办公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昝春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有关科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期间,乡镇办司法所要加强联系,互通情报,及时衔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扎实的工作,求真务实的态度,着实的行风建设效果,成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合格单位。
六、工作要求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义重大,要求严格,司法局各科室处所和乡镇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司法行政部门自身建设的高度,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切实增强搞好行风评议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接受行评代表的评议和监督,努力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在思想上有显著提高,纪律上有显著增强,作风上有显著转变,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力求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要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
二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认真落实责任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始终保持司法行政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要与规范司法行政行为相结合,做到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执业纪律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办事能力和水平;
四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与“争先创优”相结合,赢得人民群众和行评代表的好评。
中共老河口市司法局党组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