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老河口市委文件
河发【200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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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老河口市委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
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调动全社会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顺利实施。通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风尚;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构建和谐老河口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老河口市委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200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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